山东滨州国资委认真贯彻全省国资系统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对滨州市财务监督现有制度规定进行了全面梳理,做好“立、改、废”工作,健全国资财务监督制度体系。
一是修订出台了《滨州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市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管理调控机制,对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进行规范,并与之前的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制度一起,构建了从企业负责人到普通职工的薪酬管理体系,为企业发展增加新的动力。
二是修订出台了《滨州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进行规范,使滨州国资委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加强了财务监督的精确度和深度。
三是修订出台了《滨州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促进企业完善财务预算体系,对企业财务预算报告格式进行规范,明确企业财务预算执行与监督的责任,更好地维护了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四是在严格执行《滨州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实施中工作经验教训和吸收兄弟市国资委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出台了《滨州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补充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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