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连云港市属监管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江苏省关于企业国有产权置换有关规定精神,连云港国资委从三方面扎实推进市属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置换工作。
一是开展调研。及时将企业国有产权置换工作纳入当年调研课题,深入8户市属监管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对产权置换空间及涉及面形成第一手资料。
二是举办培训。对县区及市属监管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国有产权置换业务培训,从置换定位、项目可研、内部决策、操作流程、审核批准等各环节进行讲解,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产权置换业务流程。
三是规范审批。企业国有产权置换适用于企业集团内部实施资产重组,是对国有产权无偿划转重要补充,其审批权限在省级以上国资监管部门,县区及市属监管企业严禁越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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