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国资委党委专门下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切实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要求监管的24家省属企业和委机关各部门,厉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的重要批示精神,确保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规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特别要求广东省属企业不得举办与经营商务无关的宴请活动,不得开展发放奖金、实物的表彰活动,不得赠送或收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并严令省国资委机关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参与企业举行的联欢、宴请和抽奖活动。同时,要求本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铁面执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快办。特别是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及时通报并曝光,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防止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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