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国资委选派干部加强非公企业党建

文章来源:景德镇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9-29

  为了切实加强景德镇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力量,近日,景德镇国资委党委选配了曾在国有企业担任过厂长、书记的“老厂长”、“老书记”和一些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的企业干部到32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为非公企业党组织注入了新鲜血液和生机活力。

  为了充分发挥“第一书记”的作用,达到有岗有责、有位有为的目的,为选派的“第一书记”明确制定了四项工作职责:一是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党组织生活、学习、会议、工作等制度,抓好党组织、党员队伍、活动阵地及学习型、星级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二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开展好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承诺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企业发展创先争优,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促进企业高效生产经营。三是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努力向高层管理者学、向一线技术骨干学、向前沿经营能手学,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争取业主支持党务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四是抓好工建、团建和妇建。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同时,抓好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组建工作,利用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向广大职工传递党的声音。

  景德镇市委组织部规定“第一书记”原则上任职3年,每年根据考核情况适当进行调整。在派驻企业期间,以承担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为主,同时兼顾原单位工作。在开展工作时重在指导,并要求做到“参与不干预、协调不定调、引导不领导、兼职不计酬”。同时,严格遵守不准从派驻的企业领取任何报酬,不准接受企业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宴请,不准以任何名义报销各种发票的“三不准”纪律要求。景德镇市委组织部、市非公党工委通过“四查”(日常督查、季度抽查、巡回检查、随机抽查)定期不定期对其开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动态管理、建立台账。打造一批会管理、懂经营、党性强的过硬队伍,对成绩突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基础好的作为市委评先选优的重点培养对象,对挖掘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学习。进一步提高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创新能力、领导发展能力、凝聚职工能力、维护稳定能力,推动瓷都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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