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国资委积极推进国资监管法制研究工作

文章来源:厦门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9-16

  国资监管法制工作是保障国资委依法履职的前提和基础,是规范国资监管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近日,厦门国资委邀请高校、法律研究机构以及国企的专家学者,对国资监管体制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讨,积极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活动的“政、学、研”结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自国资委成立以来,关于国资监管部门的职责定位、权力边界以及监管模式等相关法律问题一直是国内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关注和争论的焦点。通过开展与专家学者的交流,厦门国资委加深了对特设直属机构的性质、国企的盈利性和公益性、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保护、与公共管理部门职权差异界定、规范董事会建设、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等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的理解,为今后依法开展国资监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厦门国资委积极推进国资监管法制研究工作,就是要尊重市场和企业的发展规律,依法履职,实现监管的科学化和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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