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资委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与国有资产监管相融合,通过制度建设推动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靠制度创新解决深层次问题,以制度执行力为保障,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一是科学谋划制度建设。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包含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反腐倡廉专项制度,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同步规划、相互融合。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制度。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强、有执行力的监督约束制度,切实发挥惩防并举的作用。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形成防范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纠而复发的长效机制;在物资采购领域,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物资采购制度,规范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活动,有效防止商业贿赂,降低采购成本;在产权交易领域,创新产权交易制度,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过程、转让行为,严把国有产权处置过程中的资产清理关、审计关、评估关、公示关、处置关、交易关等六个“关口”,保证国资不流失。
三是增强制度执行力。将党务公开示范点作为制度执行力观察点,建立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对公开时限、公开内容、公开范围的督查,着重检查“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着重检查制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着重检查领导人员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国有企业落实“八项规定”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