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资委提出从五个方面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9-10

  9月6日,湖北国资委召开了在鄂中央企业、省出资企业“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座谈会,总结交流了“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研究提出了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五条措施:

  一、高度重视,在“理念”上凝聚共识。要在牢固树立“四种理念”的上凝聚共识。一是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的理念。企业发展,诚信为本。要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的理念,不搞违法获利,不踩法律红线,不抱侥幸心理,做到违法违规“一票否决”。二是牢固树立价值创造理念。要大力推动企业法制工作向纵深发展、向高端延伸,进一步发挥企业法制工作的价值创造的作用。三是牢固树立法律管理的理念。法律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要全面提升企业法律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牢固树立风险防范的理念。法律风险是极端风险,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比事后化解更重要,要将法律风险防范作为法律管理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防范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有的放矢,在“对象”上突出重点。要抓住“三个层级”。一是以企业领导班子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要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尤其是法人代表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多种途径提升企业领导班子的法律素养,增强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二是以总法律顾问和广大法务工作者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抓好法务工作队伍,尤其是总法律顾问的培训,提高持证上岗率,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发挥法务工作人员在普法工作的中坚作用。三是以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现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的全覆盖,不留死角,不出遗漏,努力防范法律风险。

  三、与时俱进,在“内容”上延伸拓展。要把握住“三方面”。一是要把握时代性。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使“六五”普法的内容与形式更加符合时代要求。二是突出针对性。结合国资国企实际,在抓好常规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增加个性化内容,使普法工作与企业国际化经营、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自主创新等紧密结合,提高普法效果。三是体现前瞻性。围绕国有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加快企业法律研究向新兴产业拓展,尽快实现法律风险防范在企业新领域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学用结合,在“效果”上注重实绩。要突出“四个结合”。一是把普法工作与落实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结合起来。确保“三个100%”和“两个80%”的硬指标按期实现。二是把普法工作与推进企业法制工作对标结合起来。把普法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工作对标范围。省出资企业要主动上门,认真对接;在鄂中央企业要毫无保留,伸出援手,要从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队伍建设上帮助省出资企业全面提高水平,构建法制工作大格局。三是把普法工作与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突出落实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的“三个重点”,有效促进普法教育、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面融合。四是把普法与推动国资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高度重视国资法治建设,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创新方式,在“氛围”上形成合力。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创新宣传方式,不断丰富培育法治文化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一学三讲”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抓好“法治单位”创建等各类法治实践,在全系统营造遵守法律、崇尚法治、依法治企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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