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级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由监管转向运营

    发布时间:2013-08-29

  8月28日,湖北国资委召开湖北省出资企业国有股权(资本)集中持有推进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湖北省将部分省出资企业国有股权(资本)划转湖北省宏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集中持有。首批集中划转国有股权(资本)的有18户企业,涉及总资产77.92亿元,净资产28.57亿元,归属湖北国资委权益为25.47亿元。

  这次首批集中划转国有股权(资本)的18户企业分别是:中南建筑设计院、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公司、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工程咨询公司、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湖北省医药有限公司、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湖北省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农发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科学器材公司、湖北省地方水电公司、湖北汉江现代水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汉江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军队转业干部房屋开发总公司。

  湖北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标志着湖北省级国有资产监管由以监管出资企业为主的初级阶段,转变到以运营国有资本为主的新阶段。将以湖北省宏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服务产业发展为目标,最大限度地聚集省出资企业的国有资本,运用资本运营的手段进行投资融资,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国有企业发展和国有资本壮大,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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