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摸清青岛市管企业产权分布状况,推动企业优化产权配置,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青岛国资委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9号),积极组织全市国家出资企业进行全面重新登记。2013年7月底,青岛市产权登记完成了逐户验收工作。青岛市共登记国有企业884户,登记国有出资805亿元。
一是组织系统全面的业务培训。青岛国资委集中近两个月的时间,组织了一期试点培训和三期系统应用培训,培训的对象涵盖了全部27户监管企业及14个区(市)国资监管部门,人数共计320余人。系统应用培训在宣讲政策、落实责任的同时,加强了实际操作,采用单人单机模式,参加培训人员可以在培训的同时进行系统实时操作,避免了培训和应用脱节。
二是积极服务企业的登记业务。产权登记过程中,为确保按时完成国务院国资委对产权登记工作的要求,我委多次与各监管企业集团及各区(市)国资监管部门沟通,在政策解答和系统技术上给予支持。每周召开调度会议,实时跟踪登记数据情况。对于部分专职人员少、系统应用不熟练的部门和企业,委派专人前往进行现场培训并协助填报登记数据。在此期间,为300余户企业解决疑难问题,协助100余户企业登记数据。
三是严格登记业务质量的验收。为确保产权登记制度完整健全、数据真实准确、档案齐备明晰,青岛国资委业务处室人员会同企业监督人员及产交所部分工作人员对全部市直监管企业及区市国资监管部门产权登记工作进行了专项验收。验收主要针对制度、档案、数据等三个方面的五项内容。验收工作采取集中验收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方法。验收通过后,验收结果经企业确认由产权处、监督人员及产交所三方签字,并将结果留存备案。验收结果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后,登记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