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楚雄国资委制定出台《楚雄州州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楚雄州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改进领导人员管理,培养造就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规定共分七个方面,一是管理的权限、原则和范围。二是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三是选拔任用的规定和程序,并对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作出了规定。四是任期交流规定。五是免职和辞职规定。六是考核激励的规定和方法,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对做出特殊重大贡献的领导人员予以表彰奖励。七是监督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通过考核评价、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实施。实行工作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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