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国资委市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8-16

  山东济宁国资委开展市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扎实开展了三方面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圆满完成201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以财务决算为依据、科学发展和价值创造原则,遵循“两上两下”程序,对济能发集团等6户企业2012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为:A级2户,B级3户,C级1户。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落实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二是认真核定经营业绩考核责任目标值。按照新修订的《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提升了质量效益类指标考核权重,降低了资产规模、营业收入等规模类基本指标的考核权重,亏损企业规模类指标权重由占总分的20%降为10%,盈利企业不再设置规模类指标,实施了经济增加值考核,引导企业以价值创造为核心,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分类确定考核指标,深入实施精准考核。经过认真核定,济宁国资委与7户市管企业签订了2013年、2011-2013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三是安排部署业绩考核重点工作任务。按照济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责任目标,积极推进与标杆企业对标考核工作,督促企业提出对标考核规划和实施方案,督促各市管考核企业修订完善业绩考核办法,将与全国同行业标准的对标考核纳入企业业绩考核办法,并逐步推广到所属子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全员业绩考核制度体系,加强和改进企业负责人副职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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