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烟台国资委与烟台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作网络的决定》,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作网络,保障促进市管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作网络。由烟台国资委与烟台市检察院成立市级预防职务犯罪协作工作网络,双方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建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有效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体系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山东国资委《关于政法工作服务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的一项具体内容,更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举措。
二是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按照预防职务犯罪协作网络的要求,邀请烟台市检察院职务预防犯罪处处长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通过大量的案例对职务犯罪的特征、表现、特点以及职务犯罪规律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总结,对当前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如何预防减少和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进行了精辟的讲解和阐述。烟台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烟台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和直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60余人聆听了讲座。
三是对烟台市管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要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促进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重大措施,把反腐倡廉制度融入到公司治理结构。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检察机关的资源和信息优势,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定期邀请检察机关到企业进行检查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帮助企业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堵塞管理漏洞。要完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加大对物资采购、财务管理、招投标等关键岗位的防控力度,强化监督管理。通过及时有效地互通信息,加强配合协作,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犯罪的发生,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