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资委制定领导干部纪律规定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8-05

  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为进一步完善机关制度体系,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改革发展,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处室负责人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青岛国资委近日出台了《委领导班子成员纪律规定》和《处室负责人纪律规定》。两项规定中,对上级党委和委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保持政令畅通、规范请示报告事项的处置、严格廉政规定、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等方面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处室负责人应遵守的政治纪律、人事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多项纪律,明晰了请示汇报、政令畅通、政务运行等多项行政制度。两项制度的建立,对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机关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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