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厦门国资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国有企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资产出租业务。
指导意见出台以来,厦门国资委所出资的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指导意见,规范各自资产出租行为,结合实际制订管理制度,实行公开竞争招租活动,接受企业职工监督,并每年开展自查工作。根据企业自查情况显示,2012年度我委出资企业共实现租金收入10.65亿元,同比增长39.22%,公开竞争招租比例达82.43%,取得了显著成效,既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又有效堵塞了违纪违法行为产生的漏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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