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资委在福建省率先推行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文章来源:厦门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7-16

  听取国有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并对董事会年度工作作出评价,是国资委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具体形式和基本方法。今年,厦门国资委在全省率先推行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取得了初步经验,从而为全面开展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厦门国资委做了如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2012年12月,厦门国资委印发了《所出资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开展董事会年度报告工作建章立制;二是今年初,厦门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做好所出资企业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对今年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上报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建发集团、港务控股等19家企业董事会都按要求上报了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为积累经验,厦门国资委选择了国贸控股,夏商集团和公交集团3家企业董事会作为今年召开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会的试点企业,以便取得经验,逐步推广。三是认真筹备和组织试点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会。根据《通知》要求,3家企业董事会认真总结梳理了2012年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的内容格式形成完整的董事会报告上报厦门国资委;厦门国资委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和专题会议,对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进行深入的解读和研究,并结合平常监管服务过程中所了解掌握的情况,组织专人进行起草总体评价意见。为提升董事会报告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提高对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的水平,厦门国资委特别聘请了市重要经济管理部门的退休主要领导和相关方面的学者、业务权威组成专家组,共同参与董事会年度报告工作。总体评价意见分别征求了专家组、监事会、机关各处室、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后,厦门国资委对企业2012年度的董事会工作作出客观、公正和针对性强的评价,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今后工作建议。

  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筹备,7月11日-12日厦门国资委在悦华酒店分别召开了3家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会。会上,各企业董事会报告了2012年度的主要工作,并就今年工作进行了谋划;各企业监事会根据工作职责对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作出评价;国资委聘请的专家组以第三方的视角,对企业董事会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在此基础上,林杰主任代表市国资委对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作出总体评价。根据企业监事会、专家组和厦门国资委的建议和评价意见,各企业董事会制定详细的整改、落实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厦门国资委,并按方案抓好落实。

  至此,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的运作模式已经初步定型,即董事会上报年度工作报告—厦门国资委组织对董事会工作进行评价—企业董事会制定整改方案并予以落实—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这样一种良性循环的模式,从而探索出一条履行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能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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