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国资委认真传达贯彻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

文章来源:大连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7-15

  7月12日,大连国资委机关召开了传达贯彻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的专门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大连市委书记唐军和市委副书记宋善云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就大连国资委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四项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要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辽宁省委和大连市委的要求上来,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群众路线是我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我市国资国企科学发展,为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作贡献的重要保证。各处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认真组织学习,把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制定方案要到位。规定动作要不漏项,自选动作要有特点。要认真把教育实践活动的“三个环节”贯通起来、衔接起来,坚持好“六个贯彻始终”,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方案要认真结合市国资委的实际情况,体现国资国企特色,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到教育实践活动中。

  三是“两不误”“双促进”要到位。既要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到位,又要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到位,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是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是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标准。今年是企业特别困难的一年,完成生产任务压力很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要转变工作作风,为企业服好务,干群一心,共克艰难,实现我市国资国企平稳增长。

  四是组织领导要到位。为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国资委成立了以王春主任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徐科、纪委书记刘英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组织部长袁守祥担任,负责制定方案,协调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事宜。近日将召开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部署全系统教育实践活动。

  大连国资委王春主任主持了会议,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监事会主席,巡视员,各处处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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