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阳光监督”,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无锡市属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监督工作,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近期,无锡国资委党委组织人员对监管的9家国有企业集团进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及日常管理监督工作专项检查。检查中,主要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帐资料及个别谈话等形式了解分析情况,并与各单位主要领导交换了意见,了解掌握并规范指导监管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近年来,无锡国资系统各级党委能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指导,紧密结合企业实际,不断完善选拔任用制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坚持发扬民主,切实把好推荐关、考察关、决策关。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形成了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从2009年开始,无锡市属国有企业一般管理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逢进必考”,5年来先后9批招录200余名管理人员,一批年富力强的干部已经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国企人才队伍结构得到有效改善。目前,竞争性选拔干部已成为无锡市属国有企业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方式之一,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比例逐年提高,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同时,还注重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不断丰富干部经历,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此外,不断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考核评价和监督约束,坚持以实施“阳光监督”为抓手,突出“四项监督制度”,加大考核评价力度,不断提高所属企业干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