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活动开展以来,青岛国资委突出“五个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坚持和完善委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每年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自学制度,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学以致用;三是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切实增强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四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五是坚持依法决策制度,遵循“四不决策”原则,即不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的不决策,不经过科学论证的不决策,不符合决策程序的不决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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