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资委突出五个“坚持” 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

文章来源:青岛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6-27

  “六五”普法活动开展以来,青岛国资委突出“五个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坚持和完善委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每年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自学制度,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学以致用;三是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切实增强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四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五是坚持依法决策制度,遵循“四不决策”原则,即不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的不决策,不经过科学论证的不决策,不符合决策程序的不决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决策。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