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国资委五个方面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6-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惩防体系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龙岩国资委近期制定出台了《2013年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五个方面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龙岩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龙岩国资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作风建设,打造高效务实的发展环境。切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提高工作效率。

  三、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大预防力度,落实责任,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和侵害国有资产的案件。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企业领导人员违规插手人事任免、工程建设和大宗物资设备购销、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五、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加强专业培训,规范工作规程,着力提高监察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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