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国资委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反腐倡廉工作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5-23

  济南国资委立足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突出反腐工作重点,严格防控腐败风险,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为反腐倡廉奠定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积极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系统化,特别是通过具体案例教育,使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认清廉洁风险时刻存在,随时可能转化为腐败问题,随时都有可能给事业、给自己及家人带来严重损失和伤害,增强防控廉洁风险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大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用廉洁的价值观和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影响、激励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业。深入抓好监管企业作风建设,倡导实干之风,倡导勤俭干事业,努力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二是建立反腐倡廉风险防控机制。坚持以贯彻落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重点,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决策行为,有效防范决策风险。继续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重要任务,注重发挥监事会作用,主动接受监事会的实时、全过程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推动竞争性选人用人的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倡导良好的选人用人风气。在重大项目上,完善监管制度,加强滚动排查和实时监控,认真治理项目管理不严格、建设质量低劣等问题。在财务资金管理上,建立股东会审议批准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度,董事会、经理层听取财务资金管理工作汇报制度,以及重大财务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委机关坚持以建立岗位廉政风险为抓手,认真排查岗位风险点,严格防控廉洁风险,建立健全委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三是建立反腐倡廉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健全市国资委纪委巡视、监察制度,重点督查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等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十项规定情况,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积极建立健全在党委领导下,逐步由纪委书记统一协调纪检、监察、审计等处室(部门),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提高监督的协同性,形成监督信息互通、检查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合力。继续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业绩考核,重点对企业改革改制关键环节等进行审计,全面排查企业负责人从业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持企务公开、政务公开,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提高企业各项工作公开透明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群众监督,采取公开监督电话、公布电子信箱、实行公开承诺、召开群众座谈会等措施,及时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采集上来,形成大家齐参与的良好局面。四是建立反腐倡廉惩治机制。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探讨分析案件查处中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制度缺陷,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及时有效地查处腐败案件。建立诫勉谈话制度,对企业负责人工作生活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特别是对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原汁原味地予以反馈,并对有关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认真落实《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市国资委国有资产损失稽查工作规程》,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纪检监察机构跟踪督查,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严格落实《市国资委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市国资委中介机构招标投标工作规则(试行)》等规章制度,坚决纠正企业违反规定自行聘用中介机构的行为,禁止企业在改制重组中预先设定交易价格,由中介机构“凑数”估值,切实提高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