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国资委四项措施加强外派监事会建设

文章来源:河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5-21

  近年来,河南新乡国资委全面贯彻“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工作理念,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外派监事会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加强政治学习,掌握国家的大政方针,为履职尽责指引方向;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国资监管和监事会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行权履职的工作能力。通过学习,做到既把握方向、把握大局,又依法监督、有效监督。二是把握定位。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强化和落实出资人监督的工作定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做到帮助整改、帮助化解风险、减少失误、解决问题。在工作中,注重与委相关业务科室结合 , 共同监督,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注重方式。完善年度检查与当期监督相统一、检查问题与督导整改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尊重事实、尊重历史、尊重现状的基础上,把握好监督的尺度,客观研究分析企业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 做到调查研究在先,提出问题在后;客观科学研判在先,发表意见建议在后;及时沟通协调在先,督促整改落实在后。四是强化廉政。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坚持“六要六不”的原则,不泄露检查结果和企业商业秘密;不参与、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不擅自向所监督企业发表结论性意见;不让企业承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和接受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和福利待遇;不吃请受礼和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活动;不在所监督企业兼职、购买股票和为自己、亲友及他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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