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取得新成效

文章来源:青岛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5-09

  日前,青岛国资委通过创新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分类考核与行业“对标”考核力度,健全工作体系等措施,充分发挥经营业绩考核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完善分类考核机制,提高精细化考核水平。根据市管企业竞争程度及行业特点不同,将企业分为制造类、基础服务类、投资金融类和公用事业类等企业类型,分类实施考核与薪酬奖惩,提高了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强化行业“对标”考核力度,引导企业提升发展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的总要求,进一步突出行业对标考核力度,由原约束性指标直接调整为重要考核指标,占考核总权重的30%,并创新对标考核方式,选取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及产销量、吞吐量、市场占有率等业务指标,采取企业整体、主业板块或重要子公司对标等方式实施行业对标考核,提升了对标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

  三是完善投资金融类企业和公用事业类企业考核模式,强化考核引导。对投资金融类企业区分自营项目和政府项目分别考核,综合评价,强化企业债务偿还能力等风险管控指标考核,引导企业提高资金管理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对公用事业类企业按照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分别考核,综合评价,推动企业降本增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是关注民生和社会责任履行,实现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以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重视企业职工合理诉求,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将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安全维稳、社会责任投资、参与扶贫开发、完成政府确定项目任务等工作情况,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引导企业提升社会责任管理水平,实现和谐健康发展。

  五是鼓励企业发展蓝色经济,为实现蓝色跨越做出积极贡献。引导市管企业匹配市委、市政府“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发展战略,对在蓝色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明显效果的企业,在业绩考核中给予一定加分奖励,引导企业提升产业层次,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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