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昌国资委正式下文,对一批县级国资监管先进单位、国资监管基础管理先进单位和助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近年来,宜昌所辖13个县市区国资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紧紧围绕“大国资、大监管、大资源、大配置”,大胆探索县级国资监管新路子,在强化国资监管,科学营运国有资本,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国企党建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形成鼓励探索、崇尚先进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推动县级国资监管工作,宜昌国资委研究决定,对宜都国资局等4家全市县级国资监管先进单位、兴山国资局等3家全市国资监管基础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枝江国资局等3家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这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坚持科学发展观,创新国资监管思路和方法,致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有的在实施监管全方位,资源大配置上做出了积极努力和探索,在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有的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国有产权管理,对产权转让、产权交易等行为实施严格把关,有效维护了国家所有者权益;有的科学营运国有资本,搭建投融资平台,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劲支撑,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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