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份起,青岛各市直企业监事会对监管企业开展了2012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为履行好出资人监督职责,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今年的监督检查工作以监督效果和廉洁行政并重,较往年呈现出三个新特点:一是注重发挥中介机构作用,通过书面材料和会议等形式加强沟通交流,充分明确监督检查要求,并安排专人负责进行定期信息反馈,确保了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推进。二是注重提高监事会实地检查工作效率,充分做好调查表等前期准备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尽量减少实地检查户数,缩短检查时间,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注重廉洁自律。在监督检查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要求,杜绝形式主义,维护了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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