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宜昌国资委召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传达国家、湖北省、宜昌市三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同时,宜昌国资委副主任李大权就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四大安全防范机制。
会议首先传达了国家、湖北省、宜昌市三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通报了2012年宜昌国资系统安全生产情况,部署了2013年宜昌国资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李大权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企业发展和员工生命安全,必须常抓不懈,常抓常新。针对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机制。一是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增强安全意识,防范短期行为;二是建立安全制度机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作性质细化、实化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促进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强化安全责任机制,层层明确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实施奖惩兑现,注重保持安全工作的连续性,人员选定上的特殊性,制度设计上的可操作性;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企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督导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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