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长阳县国资局“五大创新”走出国资监管新路子

文章来源:宜昌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3-06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地处鄂西南武陵山区清江中下游,是一个集老、少、山、穷、库于一体的特殊县份。近年来,紧紧围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科学监管,探索创新,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全县15家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从2.5 亿元增长到7.9亿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在全面实现国资监管全覆盖的同时,监管触角向乡镇、旅游、文化等产业延伸,走出了一条全方位监管国有资产,高效率营运国有资本,最大幅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新路子。

  一、创新管理体制,构筑强化监管核心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共有企业和行政事业性资产18.68亿元。其中,国有企业共15家,资产总额为7.9亿元,行政事业单位共178户,资产总额10.78亿元。国有资产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为加强国资监管力量,建立了议事决策、监督管理、资本经营三层构架的国资监管体制。

  第一,议事决策层:成立了自治县县长任主任、常务副县长任副主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局长等多名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监督管理层: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去年,改变由财政局局长兼任国资局局长,增设了专职国资局长,进一步加强了国资局职能。

  第三,企业经营层:组建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相关工作。为了充分发挥资产效益,搭建投融资平台,支持我县中小企业发展,县国资经营公司出资组建了汇丰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汇丰和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汇丰和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清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从而形成政资分开、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的国资监管和营运体系。

  二、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拓展监管范围

  随着国资监管体制建立完善和国企改革改制的稳步推进,我县的国有资产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国资监管范围越来越宽,监管责任越来越重。按照新形势下对国资监管工作的要求,我县将现有国有资产的范围划分为三大块,并以三种方式,分门别类实施监督管理。

  一是对15家经营性国有企业,实行经营目标管理。由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主管部门配合管理为监管模式。夯实管理基础,突出管理重点,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实施必要奖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监管,强化与相关部门联动。监管中不唱“独角戏”,重点抓好产权登记和管理,并与财政部门做好协调和配合,防止多头管理,相互撞车,对其行政事业性资产监管、使用实行“四统一”,即:统一购置、统一调配、统一登记、统一管理。近几年来,无偿调剂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屋7860平方米,公务用车16辆,办公设施2400多台套。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用不均的矛盾,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

  三是对乡镇国有资产监管,实行专管员制度。为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制定出台了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一名乡镇财政所干部为国有资产专管员,履行产权登记、资产监管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有效防范了基层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创新制度建设、严格履行出资人职责

  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必须从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一系列制度抓起,不断夯实国资监管基础。长阳县国资局一组建,即立足摸清“家底”,把握重点,深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乡镇,对国有资产状况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掌握了行使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手材料。继之,积极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出台了“三个八项规定”《关于严格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的八条规定》、《加强县属重点国有企业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八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八条规定》、《县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20多项国有资产监管办法和制度,这些文件的制定执行,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资产处置审批权限,规范了资产处置程序,强化了处置资金和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促进了依法监管,制度管人。

  四、创新监管方式,突出监管重点

  县级国资监管无统一模式,更无成熟经验,为提高国资监管水平和能力,我们坚持“四个注重”。

  一是注重强化监管知识培训。近几年来,我们围绕贯彻《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先后组织实施了30多场,500多人次培训,系统学习了产权交易、资产处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与此同时,建立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全县178个单位安装了专用软件,实施动态监测和管理。

  二是注重监督检查和考核。我县县长、副县长定期深入县国资局办公,大事督办,小事过问。并明确规定,工商、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国资监管工作,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需经县常务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国有资产的,相关部门一律不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得变更注册登记。并将国有资产监管作为县直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者施以相应处罚,使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强化监管,经经营业绩考核为手段,成立了以国资局为主相关部门参与的考核专班,按业绩施奖惩,论贡献拿薪酬,从而有效激发了经营者的积极性。

  三是注重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的预算管理,我出台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不管是企业还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实行统一监管、统一收益票据、资金全额上缴的管理体制,并规范了国有资本收益的管理、使用,确保了国有资产收益的稳步增长。

  四是规范资产处置和产权交易程序。做到 “两按”、“五把关”。即按规定、按程序实施产权交易。把好申报环节关、审批环节关、资产评估关、信息披露关和进场交易环节关。近三年来,我县按规定程序处置国有资产、完成产权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亿多元,公开拍卖资产28项,实现增值368万元,增值率达到45%。

  五、创新投融资平台,科学营运国有资本

  面对银根紧缩,资金短缺,长阳县科学营运国有资本,努力搭建投融资平台,盘活存量,放大增量,充分发挥了国有资本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

  一是强化资本运作,拓宽融资渠道。针对我县企业债务包袱沉重、中小企业发展举步艰难的情况,县国资经营公司充分发挥其经营职能,以盘活“打包资产”为基础,深化银企合作,先后盘活原县水泥厂、天柱山避暑山庄等“打包资产”,筹集资金5500万元,出资注册成立了长阳汇丰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短短的3年中资产规模达到4.6亿元。整合资源资产,组建了清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引进省圈投控股,成功申报五A级景区。近几年来,先后融资1.9亿元资金,扶持了我县津洋口潘家塘环境综合整治、县经济开发区土地收储等9个县重点建设项目,并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树立诚信形象,优化信用环境。公司经过国家开发银行风险测算,综合授信给该公司一个亿的融资额度。

  二是搭建融资担保平台,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成功组建长阳汇丰和投资担保公司,在近几年中,累计为49家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19笔,担保总额4.38亿元,累计实现担保费收入1295万元,受保企业新增就业人员7300人,新增销售收入8.03亿元,新增利税1.5亿元。

  三是盘活“打包资产”、化解企业历史债务包袱。盘活打包回购县属企事业不良债权,消化处理历史遗留,是我县特殊情况下国资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县国资局、国资经营公司、汇丰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明确分工、密切协作,通过协商洽谈等艰苦的工作,为企业化解了历史债务包袱3亿多元,达到了优化国有资本结构,改善金融环境,助推企业改革改制的目的,促使长阳清江化工公司、巴山煤矿、县福利锰业、县医药公司、招徕河电站等一大批企业成功实现改制,在盘活数千万存量资产的同时,引进外来资本近2.5亿元。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到省市国资委、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和市国资委等官方网站推介了经验,并连续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市国资监管先进单位。

  疾风知劲草,征程须奋劲。面对新形势,长阳县国资局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竞进提质,激情跨越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打好旅游牌,做大做强清江画廊,拓宽融资路,增强县级国有投融资公司融资能力,探索监管策,走出县级国资监管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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