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充分发挥经营性国有资产效益,更好地服务于我市“156”发展战略。泸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级各部门、市属以上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产权权属情况进行彻底清理并完善权证办理。泸州国资委高度重视,力争“三个到位”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一是组织到位。泸州国资委专门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资产清查工作组。二是服务到位。泸州国资委将采取统一报表填制口径,专人耐心做好政策咨询,主动深入单位了解工作进展等措施,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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