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资委创新完善监管方式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2-05

  2012年,青岛国资委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不断创新完善监管方式,国有资产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形成了国有资产经营动态监控、对标评价与风险预警制度,国有产权管理、流转与稽查制度,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企业法人治理制度,重大事项披露和资产安全保障制度,国有资本预算及收益收缴制度,完善了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二是强化国资监管力度,提升国资监管服务水平。修订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3%以上。严格国有产权转让,国有产权入市交易率100%。完善资产评估备案分级管理,审核备案评估项目19个,评估后净资产55.22亿元,增值58.65%。加强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收缴经营性收益2.9亿元、产权转让收入11.82亿元。强化国有经济运行分析,大力推进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决算管理和风险管控。重点加强投资公司风险管控,对政府投资公司自营项目和政府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和分类考核,提升投资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探索实施委托监管,拓宽国有资产监管范围。制定《关于对部分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委托监管的意见》,与西海岸经济新区管委会签订协议,对西海岸发展集团实施委托监管,逐步将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集中统一监管,明确监管责任主体,落实监管责任事项,不断拓宽国有资产监管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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