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资委提出5年实现利税倍增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1-21

  日前,湖北国资委提出通过5年努力实现四个倍增、四个培育、四个提高,四个倍增即资产总量、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实现利税倍增。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量达到8万亿元以上,其中地方国有企业2万亿元以上、省出资企业1万亿元以上;所有者权益达到3万亿元以上,其中地方国有企业8000亿元以上、省出资企业3000亿元以上;营业收入达到4万亿元以上,其中地方国有企业达到1万亿元以上、省出资企业5000亿元以上;实现利税达到5000亿元以上,其中地方国有企业1000亿元以上、省出资企业500亿元以上。

  四个培育: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新培育一批资产规模过2000亿元、过1000亿元、过500亿元的企业;培育一批利税大户,新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过1000亿元、过500亿元、过300亿元,利税过100亿元、过50亿元、过30亿元的企业;培育一批上市公司;培育实施一批成长性良好的重大项目。

  四个提高:一是提高资本的集中度。将省出资企业调整到20户左右,将市、州出资企业调整到5-10户左右,使全省国有资本的80%集中在产业链的关键领域、产权链的核心环节、价值链的高端部位,集中到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基础性产业,集中到有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集中到企业的主业。省出资企业重点壮大“八大产业”(有色金属、综合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文化、农业、工程投资管理设计咨询、国资运营及服务、盐化工),培育“三大集团”(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湖北能源集团、三环集团),做强“五大平台”(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二是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加大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力度,将全省国有资产的证券化率从目前的20%左右提高到50%左右。三是提高国企党建水平。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党的组织保障和政治核心作用。四是提高出资人的履职能力。加强国资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实现依法监管、科学监管、规范监管、有效监管。

  2013湖北省国有经济发展目标为: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增长15%,实现销售收入增长15%,实现利润增长15%;其中省出资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增长15%,实现利润增长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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