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4日,湖北国资委在武昌召开了全省国资系统法制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了全省国资系统法制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13年全省国资系统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会议认真总结了一年来全省国资系统法制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全面分析了当前国资国企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提出了2013年全省国资法制工作的新要求,即着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健全国资监管机构,出台支持促进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抓好制度建设的规范管理,规范制度的统一归口管理,规范制度制定的流程,加强企业章程管理,加强企业制度“立改废”工作;着力抓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快配齐总法律顾问,加快建立法律事务部机构,加快推进国资法制工作与国企改革发展的深度融合,注重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总法律顾问战略思维、统筹协调和法律专业能力;着力抓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建立法律风险评估制度,加强风险预警和风险信息管理,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企业内控机制的有效融合,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总法律顾问分工负责、法务工作部门组织协调、法务工作人员具体操办、相关业务部门协同联动、外聘律师有效补充”的“六位一体”;着力抓好普法宣传教育,突出普法工作重点,坚持学用结合、普法并举,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加强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国资系统的法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