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资党工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文章来源:厦门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11-30

  11月26日上午,厦门国资党工委专题研究2012年国资国企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党工委班子成员在听取了相关职能处室的汇报后,进行了热烈讨论,党工委书记黄燕添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资国企工作,对2012年国资国企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予以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初步部署:

  黄燕添说,党的十八大的报告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建设新目标,指出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未来前景。黄燕添要求市国资委机关干部应当深刻领会十八大报告精神实质,结合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实际,深入研究推进国资国企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思路、新举措,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资国企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黄燕添结合国资国企工作实际,代表国资党工委着重强调三点意见:

  第一,要坚持围绕中心、在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上下功夫。国资国企反腐倡廉工作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主体主线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国资监管实际,扎实推进工作,并突出重点,在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深入调研、有效遏制腐败,把反腐倡廉工作始终贯穿于国资监管各个领域,不断完善国资国企惩防体系建设。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惩处腐败者,要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实现“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的国资监管新模式。

  第二,要坚持惩防并举、在国资国企整体推进上下功夫。惩防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大部署、重大决策和重大措施。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企事业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以及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切实构筑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突出重点加大监督,落实专项检查,规范薪酬管理、职务消费和公务用车以及企业领导人员的述职述廉等工作,始终保持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为国资国企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国资委要通过这次自查、总结,加深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第三,要坚持齐抓共管、在国资国企形成合力上下功夫。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黄书记强调党工委切实加强对国资国企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国企廉政承诺书的落实。国资党工委、纪工委和国企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国资党工委、纪工委和国企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各自分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要结合业务工作主动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和配合任务的落实。国资委要通过这次自查总结,要把国资国企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黄燕添最后强调,要通过这次的自查总结和接下来的检查考核,国资国企上下进一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巩固和发展并有效推进国资国企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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