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厦门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部署大会,福建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于伟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指示: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是我市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选择,是顺民心、惠民生的迫切需要,也是走前列、作示范的内在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升质量强市的战略意义,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打造名优品牌产品的聚集区、创新质量发展机制的先行区、共享质量发展成果的示范区、深化两岸质量合作的试验区目标,坚持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并重,突出抓好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
为贯彻落实好于书记的讲话精神和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战略部署,推动企业积极投入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近日,厦门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推动国有企业积极投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会议精神,努力破解质量安全难题,全力推进质量管理各项工作。具体包括:第一,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充分认识重要意义;第二,强化企业主体作用,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一要大力提升产品质量,强化重点产品监管;二要狠抓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要构建质量服务系统,有效改进服务质量;四要优化生态环境质量,发挥国企表率作用;五要提高经济行质量,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六要加大技术投入力度,提升质量发展水平。第三,加强组织领导职能,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第四,加大质量教育力度,增强企业质量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