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出资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11-13

  近日,湖北省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出资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2]84号,以下称《意见》)。

  《意见》共分四个部分,一是明确发展目标,推进跨越发展。明确了推动出资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通过5年的努力,力争实现“四个倍增”(资产总量倍增、所有者权益倍增、营业收入倍增、实现利税倍增)、壮大“八大产业”(有色金属、综合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文化、农业、工程投资管理设计咨询、国资运营及服务、盐化工)培育“三大集团”(大冶有色集团、湖北能源集团、三环集团)、做强“五大平台”(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是加快调整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出通过推进产权多元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资源集约化等手段,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放大资本,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骨干企业和优秀企业家集聚,将省出资企业由目前的40多户调整到20户左右,使省级国有资本的80%集中在产业链的关键领域、产权链的核心环节、价值链的高端部位,集中到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基础性产业,集中到有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集中到企业的主业。

  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提出了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市场化管理机制、推进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有力举措,增创体制优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是强化服务保障,促进做大做强。提出了支持战略资源向优势国有企业集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公益性项目补偿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土地储备机制,创新投融资方式方法,盘活政府性资金,完善服务直通车制度等强有力的支持措施,省政府从财政预算安排5亿元省出资企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从2012年起省政府每年为省出资企业安排工业生产调度资金10亿元。

  《意见》是湖北省政府出台的第一个专门支持省出资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性文件,是湖北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史上又一个里程碑,对于推进湖北省属国有企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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