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海南省属国有企业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维护工程建设招投标程序,促进工程建设市场健康发展。自8月份以来,海南省国资委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根据省治理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方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监督检查。
在海南省国资委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省国资委纪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振业同志任组长,监察局、治理处、评价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8月以来,在以李振业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带领下,专项工作清理组对省属重点监管的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截至9月18日止,共清理检查企业14家,并对2011年1月11日以来,省属国有企业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现已排查项目35个,列入嫌疑问题15个。在清理排查中,侧重三个方面:一是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者是有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利用其他企业、个人的资格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二是通过出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其他方式,允许其他企业、个人以本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承接工程。三是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认定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
自委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清理排查工作以来,对工程勘察成果,工程设计,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租赁费的账户支付,社保、医保等内容还需进一步核实认定,不断加强和改进资质问题的管理工作,达到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