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部署国企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一把手成防控重点

文章来源:红网  发布时间:2012-09-21

  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将成为湖南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9月20日下午,湖南省国资委系统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对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最近出台的《湖南省国资委系统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廉洁风险重点防控的对象是“三类人员”,重点范围是“九个领域”。“三类人员”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中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九个领域”指围绕“三重一大”事项所做的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财务管理、境外资产、资本运营、物资采购、招标投标、选人用人和工程建设九个方面。把“三类人员”作为教育管理的重点对象,把“九个领域”中的薄弱环节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把“三类人员”分别掌握的决策权、管理权、操作权“三种权力”运行作为监督制约的重点任务,把“三种权力”在“九个领域”中的违规行使作为严惩的重要方面,有效防范和控制、化解廉洁风险。
  
  《指导意见》还指出,根据廉洁风险防控风险点的识别和风险等级评定情况,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内控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和工作标准等,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和有效惩治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实施风险应对。此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从业人员在履行职责、思想情绪、日常行为等方面存在的异常情况,或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分别作任职谈话、岗位培训、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洁风险。
  
  “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主体,拥有大量的资产、资金、资源,如果不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在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影响下,很容易滋生腐败,成为腐败的重灾区。”湖南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向曙光表示,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的必要性、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会议由省国资委主任吴志雄主持,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向曙光作部署动员报告。会议授予湘钢集团、建工集团、长丰集团、中联重科、省轻工盐业集团、天心实业集团、华天集团等7家省属监管企业为“国有企业廉洁建设联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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