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国资委组织系统企业“党员之家”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文章来源:大连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09-07

  8月31日,大连市国资委在公交集团瓦房店汽车分公司召开系统企业“党员之家”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进一步推动市国资委系统“党员之家”规范化建设,促进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乃波,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徐科,各企业党委书记,市委组织组织一处处长于忠,市国资委组织部、宣传部相关人员等40人参加了现场会。
 

  现场会上,参会人员参观了公交集团瓦房店分公司“党员之家”、“党员先锋号”客车、车队“党员之家”,观看了公交集团瓦房店分公司党建工作录相片,公交集团党委介绍了集团“党员之家”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乃波做了讲话,会议由市国资委副书记徐科主持。
 

  王乃波副部长在讲话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党员之家”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党员之家”是新形势下企业党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和有效载体。大力推进企业“党员之家”规范化建设,对于强化企业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和群众的联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党内党外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要认真把握“党员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要有固定的活动场所,要有配置齐全的硬件设施,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要建立经常性教育,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党员之家”评比机制。要发挥作用,注重实效,要发挥好党建宣传窗口、协调指导和桥梁联系作用。三是要切实加强对“党员之家”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要强化领导责任,企业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党工)部长为具体责任人。要认真进行规划。要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硬件设施条件,切实做到“一室多用”,发挥综合效能。要纳入组织工作考核,对“党员之家”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项目化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市国资委徐科副书记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王乃波副部长讲话精神,强化党建工作,要敢于想事。要认真借鉴公交集团经验,推动“党员之家”规范化建设,要敢于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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