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资委采取“五管”调控措施 深入推进监管企业收入分配调控管理工作

文章来源:青岛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08-22

  青岛国资委坚持制度创新,研究建立“管总额、管人均、管增幅、管差距、管本部”的“五管”调控机制,强化分类指导与调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持续提升了监管企业收入分配调控管理与服务水平。

  一是建立“管总额、管人均、管增幅、管差距、管本部”调控机制,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坚持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双控”机制,管住总量、控制水平,实现“两促进、一控制”。“两促进”是指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与本市经济发展同步,对于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市社平工资的,按相应比例扣减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促进低收入职工工资适度增长,对于职工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要求企业适度调高工资增长幅度,困难企业则通过整合调整,统筹协调解决职工收入增长难题。“一控制”是指严格控制部分企业和部分集团本部职工工资收入的过快增长,减少不合理收入差距。

  二是建立企业工资收入统计分析制度,实现收入分配调控全覆盖。对未实行工资总额预算试点企业,开展执行工资指导线备案工作,组织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市企业工资指导线要求,实现职工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在此基础上,建立人工成本控制预警机制,采取横向对比、纵向分析,对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实施动态监控,防范人工成本超常规增长,促进收入分配调控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企业收入分配审计监督。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收入分配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企业工资总额、职工平均工资、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人工成本、执行工资政策等情况逐户进行审计核实,夯实了企业收入分配数据信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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