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资委建立县级国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联系点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08-22

  为了加强对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近日,湖北省国资委确定了武汉市江汉区国资办、武汉市武昌区国资办、大冶市国资局、竹山县国资局、石首市国资办、宜都市国资局、老河口市国资局、京山县国资局、大悟县国资局、黄梅县国资局、通山县国资局、建始县国资经营管理中心、随州市曾都区国资局等13个县级国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联系点。这13个联系点是全省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的排头兵,覆盖全省各市州,既有市辖区,又有县(市),既有机构单设的,又有与有关单位合署办公的,包含了县级国资监管的各种类型。省国资委将加强对联系点的指导,及时传达重要文件精神,邀请参加重要会议,纳入工作培训和评比表彰体系,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积极开展探索创新,以点带面,推进全省国资监管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