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国资委将重点加强八方面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文章来源:柳州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07-31

  为进一步规范柳州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行为,防范企业财务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推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创新和发展,柳州市国资委于近日组织召开了柳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会,提出将重点加强八个方面的企业财务监管工作:

  一是完善财务监督制度体系。研究起草《柳州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财务监督暂行办法》、《柳州市国资委统一委托中介机构财务审计试行办法》以及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若干个制度草案。

  二是加强和改进企业财务快报工作,完善快报管理制度。

  三是发挥财务决算管理功能。

  四是加大重大财务事项管控。

  五是推进企业财务预算制度。

  六是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监督的监事会监督的有效形式。

  七是充分发挥会计中介机构的审计作用。加大会计中介机构在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方面的作用;将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做好市国资委统一委托审计工作,完善统一委托中介审计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大财务审计质量监控,确保企业经营成果的考核真实、可信;要求同一会计中介机构连续承担同一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不应超过3年。将建立市属国有企业的中介机构备选库,建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档案,选聘执业质量高和资信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服务范围,促进形成具有较高执业水平和资信良好机构的市场准入机制。

  八是加强财务检查监督。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