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监管企业全面推进企业法制建设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07-31

  近年来,青岛市国资委推动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机制,认真做好企业规章制度、合同管理、重要经营决策三项重点法律审核把关,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加大法律纠纷案件调处力度,全面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企业法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各监管企业秉承“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的法制理念,1/4以上的监管企业由行政主要领导亲自分管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24户监管企业健全了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了专职法律顾问。

  二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全面提升。以贯彻落实“50条”为主线,各企业建立健全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的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更加突出做好关键环节和重点业务的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企业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和机制。

  三是企业合规文化逐步形成。企业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率、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率、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率大幅提升,企业内部法律环境不断改善,形成了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决策的合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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