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29日,山东省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1年产权管理工作,安排部署了2012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产权管理工作。对《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讲解,对产权转让管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及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进行了培训。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李红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各市国资监管机构分管领导、产权和评估科(处)负责人、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及各办事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李红在讲话中总结了2011年各市国资监管机构的产权管理工作,充分肯定了各市在加强产权管理、优化产权配置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各市产权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国有产权集中统一监管取得积极进展,产权管理信息化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监管企业产权结构日趋合理、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同时提出当前产权管理工作与“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目标要求仍有不少差距,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李红指出,各市2012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创新产权管理方式;二是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构建全方位动态监管体系;三是以新产权登记办法实施为支撑,夯实国有资产监管基础;四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提升监管企业发展质量;五是以规范股东行为为主线,推动国有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六是以完善境外产权管理方法为措施,实现境内外一体化监管;七是以加强产权市场监督指导为目的,确保产权交易规范运作。
李红强调,各市要规范资产评估管理,严格依据制度规范实施管理,在审核中关注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层层落实审核责任;产权交易机构要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强产权公开转让的程序化、规范化建设;要积极推动实物资产进场交易,制定本市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实物资产转让的规定、办法,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实物资产转让行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