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邹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大幅增长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06-29

  近年来,邹城市国资办在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上,强化征收措施,严把资产处置关,严格按照单位申报—中介机构评估—公开拍卖—核销资产等程序进行,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

  一是严格资产评估制度。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处置资产的基准价,不能背离。并严格执行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制度。

  二是引入市场交易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引入市场交易机制,部门、单位凡是需要处置的资产,都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拍卖行采取公开招标、竞价拍卖等方式进行。

  三是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为加强资产收益管理,确保国有资产收益及时、足额入库,邹城市国资办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半年,共组织收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976.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66.91 %,增收8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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