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法》、《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山东省有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精神,菏泽市国资委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建立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和现代企业发展规律的现代企业制度。报请省国资委和市政府同意后,菏泽市国资委抽调专人对企业进行了翔实周密的调研,在积极借鉴兄弟市工作经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司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依法规范操作,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改革模式和原则。
目前,菏泽交通集团、菏建集团2户企业相继健全完善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交通集团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预计1个月后可完成资产评估,并进行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注册。改革后的企业,将基本形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权责清晰、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责任各方依法依规、按制度行权履则,为企业的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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