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执行《中共厦门市纪委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厦纪发[201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新的“三定”方案和《指导意见》的要求,厦门市国资纪工委对照文件规定,要求机关党委、各处室、各监事工作小组,结合岗位职责,突出风险重点,认真梳理查找,并多方征求意见,委领导审批把关,调整制定了《市国资委出资人权利廉政风险等级目录》。该目录涉及政策法规与综合处、财务统计与业绩考核处、产权管理处、企业发展改革处、组织人事处等25个岗位环节,同时明确了潜在风险表现、风险等级、主要防控措施等。
下一步,厦门市国资委将按照厦门市纪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机关岗位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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