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资委出台办法规范国企境外投资

文章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2-06-07

  欧债危机持续发酵,原来很多遥不可及的并购项目忽然触手可及,中国企业海外“抄底”冲动也因此被再次激活。然而,机遇伴随风险,海外“抄底”不可盲目。

  据悉,重庆市国资委已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对市国企境外投资进行规范管理。

  在项目选择上,《办法》明确规定,境外投资必须符合产业发展和企业战略发展需要,主要围绕地下矿业资源、地表特色资源、先进装备技术、新兴特殊市场等项目。

  在“下叉”之前,企业要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国政治、经济现状,深入了解当地法律、政策、宗教、文化等。优先选聘全球知名的法律、财务、评估等专业中介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做好可行性研究,科学决策,针对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成行。

  为控制风险,以收购、兼并、增资入股等方式取得境外国有产权的,一般应获得标的企业控制权或特定资源支配权。除特殊情况且经市国资委批准外,不得投资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实体。

  此外,《办法》还对市属国有企业境外转让、解散、清算、破产、捐赠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境外国有资产安全增效。

  市国资委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必须对各级子公司执行《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境外企业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审计或专项审计,并及时将审计情况报告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将对企业境外产权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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