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要求,国资委监事会主席、办事处主任坚持长驻企业,对工作认真负责。克服人员少、工作量大等种种困难,积极参加企业相关会议,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得到企业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
截止至4月底,已完成2011年度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17家企业的监督检查报告质量比以往也大有提高。监事会各办事处共参加列席企业相关会议507次,查阅报表、账簿836册。17份监督检查报告中共揭示重大事项22条,提出问题32个,提出建议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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