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国资委开展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工作,向所属监管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属国资公司集中一个月时间,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要求,一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自查整改,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要进一步加强所属交通运输、旅游景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所属交通运输单位要从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入手,严把安全关,重点加强车辆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定期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行业管理法规,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意识。轨道交通要认真落实轨道交通运营阶段的安全管理责任。涉及旅游景点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旅游景点等的安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不发生意外情况。三要进一步加强所属在建项目、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高空坠落和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等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加强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重点排查生产设备、管线、防火等存在的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安全。同时,全面加强企业职工上岗资质、安全教育、防火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