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车辆出租行为。重点加强出租合同管理,对内容不全、保险条款约定不清、权利义务不明确、安全责任未作规定的合同,积极协同承租方进行修订完善;对不能修订完善的,依法解除合同。共完善合同47份,废止合同2份。
二是加强承包车辆管理力度。督导企业完善承包管理制度,加强承包车辆车况管理,强化承包驾驶人员安全教育,进行定期查检,禁止病车运营、杜绝超载、违章运营。
三是清理挂靠车辆。对外部单位、个人挂靠企业的各种工程作业车辆、货运及客运车辆一律进行清理。对合同到期的不再续签;对合同不到期的,依法解除。共清理各种挂靠车辆27部,彻底解决了市管国有企业中存在着的车辆挂靠不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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