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国资委规范市管国企车辆对外经营行为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04-24

  一是规范车辆出租行为。重点加强出租合同管理,对内容不全、保险条款约定不清、权利义务不明确、安全责任未作规定的合同,积极协同承租方进行修订完善;对不能修订完善的,依法解除合同。共完善合同47份,废止合同2份。

  二是加强承包车辆管理力度。督导企业完善承包管理制度,加强承包车辆车况管理,强化承包驾驶人员安全教育,进行定期查检,禁止病车运营、杜绝超载、违章运营。

  三是清理挂靠车辆。对外部单位、个人挂靠企业的各种工程作业车辆、货运及客运车辆一律进行清理。对合同到期的不再续签;对合同不到期的,依法解除。共清理各种挂靠车辆27部,彻底解决了市管国有企业中存在着的车辆挂靠不规范经营行为。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