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江苏徐州市国资委召开全市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全省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年的任务。
徐州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刘新川强调,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抓好全市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
二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能否抓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关键在党委,关键在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巩固党政齐抓共管、群众支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要把反腐倡廉纳入企业全面管理之中,与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统筹谋划,协调推进。
三要继续深化改革、探索创新,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对国有企业来说,贯彻落实好市委关于惩防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关键是坚持惩防体系构建与管理创新活动紧密结合,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组织架构、业务流程、运行机制和管控体系。要按照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把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与企业风险管控结合起来,切实强化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廉政准则》、《若干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扎实推进“清风润德”工程,深入开展“两个习惯”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养成“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习惯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的良好作风。
六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