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针对性,提高有效性,苏州国资委积极采取措施,改进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一是实施科学分类。将纳入考核范围的十家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按照行业特征、产业特点、企业特质划分为经营管理类、市政建设类和服务保障类三大类,并针对不同类别的企业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实施分类管理、差别考核。
二是推行经济增加值 (EVA)考核。对经营管理类企业,探索经济增加值(EVA)考核,在考核中强调股东价值回报,突出股东权益保护。
三是引入行业对标。对市政建设类企业,设置债务融资成本率指标;对服务保障类企业,分别设置供水管网漏损率及GOP率指标,以行业通行评价标准作为考核指标,促进企业加强管理,争先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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